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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北京市养犬年检即将开始

发表于:2024-11-01 作者:酷狗屋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01日,2015年04月30日 来源:北京日报城市中养犬者必须每年都要给自家的狗狗做年检,这是为了更好去管理宠物狗,杜绝流浪狗的数量越来越多。近期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的微信号也在发布温馨提示,今年北京市的养宠物狗


2015年04月30日 来源:北京日报

城市中养犬者必须每年都要给自家的狗狗做年检,这是为了更好去管理宠物狗,杜绝流浪狗的数量越来越多。近期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的微信号也在发布温馨提示,今年北京市的养宠物狗年检工作从明天就要开始了,一直到6月末结束。

"亲们,又到了给爱犬登记、年检的时候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微信号发布温馨提示。明起到6月30日,为全市养犬集中年检时间。

凡2014年度办理了养犬登记、年检手续的养犬人(单位和个人),可持有效的养犬登记证和动物健康免疫证到住所地公安机关办理年检手续,并缴纳管理服务费。养犬人办理年检手续后,应当及时携犬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

重点管理区内每只金毛犬缴纳年检管理服务费500元。一般管理区内每只犬年检管理服务费的缴纳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据了解,对于饲养绝育犬的养犬人在办理登记年检时,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即饲养绝育犬只,办理登记的,减半收取第一年管理服务费;登记后,为犬只做绝育的,办理年检手续时,由办理部门(重点管理区)一次性给予200元奖励,一般管理区由当地政府确定奖励标准。

此外,各区县根据辖区特点情况,将通过采取设立"登记年检和犬只免疫一站式服务"站点、上门办理登记年检手续、免费发放宣传服务用品等形式,提供多种便民服务措施。养犬市民可以向所在区县养犬联席办或者属地分县局及派出所咨询了解具体便民服务措施。

警方提示养犬市民,应按照《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认真履行义务,依法、文明、科学养犬。注意携犬出户,拴束犬链,避让老幼病残孕等人群;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只等。

希望广大的爱金毛犬价格人士在生活中能够认真的做好狗狗的饲养工作,并且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去饲养狗狗。遵守养犬管理规定对大家都是非常有好处的,所以主人们应该认真的执行。明天开始年检工作也要正常进行了,警方提示市民应尽早做好年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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