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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女友吵架持刀砍爱犬,警拦查救狗一命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酷狗屋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img]http://www.goupuzi.com/attachment/Mon_1610/5_1438_bf20c866887c272.jpg[/img]黄姓男子与蔡姓女友在车上吵架后,黄竟持刀
[img]http://www.goupuzi.com/attachment/Mon_1610/5_1438_bf20c866887c272.jpg[/img]  黄姓男子与蔡姓女友在车上吵架后,黄竟持刀狠砍两人共同饲养的米克斯犬,导致小狗气胸、肋骨断裂、肩胛至胸部多处撕裂伤、右侧轴关节断裂等;后来黄开车在路上遇到警方拦查,警见车内小狗流血、受到重伤,将二人逮捕,新北地检署今天将二人依违 反 动 保法提起公诉。

  起诉指出,36岁黄姓男子今年1月底开车搭载25岁蔡姓女友与米克斯宠物犬时,二人在车上发生争吵,蔡女因服用药物,随后睡着;黄为了报复女友,持刀狠砍小狗泄愤,并继续开车,在新北市泰山区泰林路遭到新庄警分局拦查。

  警方发现车上有小狗身受重伤,通报新北市动保处,将二人逮捕;侦讯时,蔡姓女子供称与男友吵架后睡着,醒来就看到小狗身受重伤,因男友身上都有带刀,应该是男友伤害小狗。

  黄姓男子矢口否认砍小狗,供称是蔡女乱讲,他们是有吵架,但小狗的伤是之前车祸造成。

  检方询问兽医,兽医指出小狗伤口平整、平行,是利刃所伤,且右前肢暴露出肘关节,状似被砍到见骨,应是刀伤,并非车祸造成;且伤口造成严重气胸,胸腔被刺破,无法自主呼吸,有生命危险。

  检方认定,黄姓男子所辩不足采信,而蔡女明明在车上,却放任男友伤害小狗,认定两人均违反 动 物 保护法,犯行明确;而被伤害的米克斯犬经新北市动保处兽医治疗后,目前已恢复健康,且找到新的饲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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