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金毛被刑拘,情况挺严重,我们开个小会
狗咬狗,人打狗,狗死人被抓。
段子讲完了,现在我们开个小会。
故事发生在黄飞鸿的故乡佛山,因此这个事件多少有些江湖味道。
6月24日上午,佛山市顺德区一小区里,双方都在遛狗,这时候,故事就这么发生了……
先是金毛与贵宾之间发生了冲突,贵宾被金毛一招毙命。
贵宾的主人挺身而出,打死金毛,为贵宾报仇。
先是狗与狗的恩怨,引发了人与狗的恩怨,后来又引发了人与人的恩怨。
真是江湖之上,怨怨相报,没完没了。
同是爱狗人士,居然不能和平解决问题,而是诉诸暴力。
金毛
按理说,报仇雪恨之后故事就该剧终了。电影里都是这样,但现实中还有续集。
金毛含冤惨死,引起了爱狗人士的愤怒和悲痛,纷纷谴责杀狗凶手,并且报了警。
警方通过多方侦察,很快将犯罪嫌疑人何某民抓获并刑拘。
注意,这里是犯罪嫌疑人,并且是刑拘。
打死一只狗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犯罪,法律这样解释:
狗属于个人私产,打狗并致其死亡者,属于毁坏公私财物,价值超过5000元以上,则构成犯罪,以下则治安拘留。
一只养了7年的金毛犬,价值远远超过2万元,从这一点来看,杀狗凶手何某民确实涉嫌犯罪,刑拘没毛病。
警方通报
在遛狗的时候,金毛拴了狗绳,而贵宾没有,因此都认为金毛死的冤,甚至是无辜的。所以,杀狗凶手要严惩不贷。因为,金毛属无过错一方,而贵宾犬一方有明显过错。
但是很快网友又提出一点,《佛山市养犬条例》规定,对于金毛这种犬种,只能实行拴养或圈养,不得户外遛犬。如需登记、年检、免疫、诊疗等出户,需要将其装入犬笼或者为犬戴嘴套、束犬链并且由成年人牵领。
也就是说,金毛方也有过错,并且是严重的过错。
当然,如果他们遛狗的时候,拴上狗链,戴上嘴套,悲剧就不会发生。
本来是狗的事,结果竟然演变成人的事,真的很不应该啊。说来说去,都是杂交水稻惹的祸。
究竟谁的责任更大,弑狗者究竟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官司究竟该怎么断,事情该怎么了结?我们开个小会,请大家各抒己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