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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宠物将纳入不良征信名单!是治标不治本,还是大有用处呢?

发表于:2024-05-12 作者:酷狗屋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12日,曾几何时,心里就默默许下了心愿,等我赚到钱后,一定要有属于自己的家,然后再拥有一只宠物,工作结束后,回到温暖的家,怀里抱着宠物,看着好看的电影。或许,这个梦想已经实现,而那梦寐以求的宠物也被你照顾得很

曾几何时,心里就默默许下了心愿,等我赚到钱后,一定要有属于自己的家,然后再拥有一只宠物,工作结束后,回到温暖的家,怀里抱着宠物,看着好看的电影。

或许,这个梦想已经实现,而那梦寐以求的宠物也被你照顾得很好,但事实上,真的就这么简单吗?不可能,这个社会,幸运只是少数群体,不幸才是常态。

就拿流浪猫流浪狗来说,难道它们天生就没有家,一出生就注定了流浪吗?不是的,根据统计,目前全世界所有的流浪猫流浪狗中,有90%是有主人的,只不过最后都被抛弃了而已。

为了拯救这些群体,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

前不久,两会如期召开,在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代俊峰提出了这样一条建议:将遗弃宠物的行为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目的也是为了督促群众,养宠要负责任。

此建议一提出,便受到了网友的广泛热议,大家纷纷发表自己的观点,目前大致可分为两个立场,而且都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证明。

我们都知道,目前宠物被遗弃事件屡有发生,这不仅造成了宠物的生存危机,也大大增加了宠物救助机构的负担,而且领养数量远远跟不上被遗弃的数量,这很明显不是个好趋势,如果再不采取措施,那么后果谁也不知道。

该代表也看到了这种趋势,所以才会建议把遗弃宠物的行为视作不守信用的行为,也是想用一些方式制约养宠的人。出发点是好的,但各方都持有自己的意见,并且还给出了充分的依据和理由。

其中一方认为,应该把遗弃宠物行为纳入不良征信记录。

而且这项规定应该尽早实施,此外,还要将虐待宠物纳入犯罪行为,接受法律的制裁。从我们决定养宠物开始,就自然而然地约定,要守护它们一辈子,但后来你又反悔,把它丢弃,这一行为就可以视作你失信了。

当然应该纳入不良征信记录,否则没有一点约束的话,根本没有办法从根本上制止这一行为,现在养宠的门槛很低,只要你有钱,能够买得起就可以养,根本没有什么门槛可言,但很多养宠都是一时兴起的,根本没有考虑到后续生活。

等到有一天觉得,这和自己想象的养宠生活不一样,于是就产生了遗弃的念头,再加上又没有什么规定和惩罚,就算真的遗弃,也没有什么可担心的。毫无顾虑,任其流落街头,自生自灭。

但它们也有生命,怎能随意践踏!遗弃宠物原本就是一种素质低下的表现。

不同意纳入征信记录

但持反对意见的人也有自己的理由,他们认为宠物作为自己的私有财产,自己可以有支配自由,自然也可以随意处置。而且就算真的实施这一举措,那也只是徒有形式,没有办法真正制止。

相反,他们还会采用极端的方式,比如杀害,或把气都撒在宠物身上。有一句话说得好,只要他想做的事,想尽办法也要办到。这个方式对于真的想遗弃宠物的人来说,充其量就是一道沟,他们还是想办法跨越。

而且,在实施这项规定时,又该如何确定是主人遗弃的,还是宠物自行走丢的呢?假如宠主一口咬定,是它自己走丢的,到那时,又该如何评定。总之,不可控制因素太多,很容易偏离出发点。

不管我们采用什么方式,总归是治标不治本,要想真的减少流浪宠物的出现,就必须从源头开始。想办法提高群众素质,让他们明白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明白宠物的重要性,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避免流浪宠物的发生。

当然了,除了加强对养宠人的思想教育之外,还要严格监管宠物繁殖机构,对宠物销售渠道严格监控,严厉打击恶意繁殖或虐待宠物的相关机构,做好市场监督工作。

你认为是否应该将遗弃宠物行为纳入不良征信记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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